[慧聪网化工频道] 巨化股份成为中国率先实施CDM项目的上市公司
CDM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以及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减缓全球气候变暖。
3月10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巨化股份”)迎来了日本JMD公司,后者揣着大量的钞票,正式宣布无偿帮助巨化股份进行环保技改,并花钱把减少的二氧化碳废气的排放权统统买走。
按照双方合作项目每年562.1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计算,每吨6.5美元,巨化股份可以从中获得净利5000万元,七年合同期累计3.4亿元,该项目已经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一笔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
直到2005年3月20日,在一个巨化股份办公室里,总经理许生来对《第一财经日报》说起这件事还非常得意。他表示,该项目的实施使巨化股份成为中国首家实施CDM项目的氟化工企业和上市公司,也标志着以世界第二大排放国家——中国为对象的排放权商务运作正式展开。
首吃“螃蟹”
“当时国内很多企业对CDM项目认识不够,不敢承担技术改造和更新的风险,大多数企业还不知道利用CDM来开展对外合作并把握国际碳排放交易的巨大市场需求和CDM所带来的机遇。”许生来说。
“由于对《京都议定书》的深入了解,我们注意到了CDM项目的巨大环境价值,于是就开始了对信息的研究和跟踪。组织人员了解、关注、研究CDM项目,多次与政府部门联系、探讨CDM在中国的可行性以及国家对该项目的政策,并针对公司资源搜索能否实施CDM项目。”
在了解本公司有项目可实施CDM项目后,2004年2月,巨化股份与日本JGC公司(日挥)开始了CDM项目合作的洽谈。
巨化股份总经理办公室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也大致能梳理出该公司申请CDM项目立项的来龙去脉——在2004年5月31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巨化股份曾几上国家环保局、国家发改委,了解项目操作和申报程序,以及项目设计程序;在CDM项目上报审批之前,巨化股份也多次北上,与杭州、北京等项目审批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多次参加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500吨/年HFC-23分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查理事会,沟通信息,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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