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烟气脱硫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虽有大幅提高,但核心的工艺技术和一些关键设备的制造技术仍依赖进口。尽管目前部分脱硫公司已基本具备独立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成套、调试等总承包的能力,但从烟气脱硫工艺技术方面看,我国许多企业并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大多数脱硫公司不仅要向国外公司支付技术引进费,而且每承建一套脱硫设施还需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王志轩说,“用于常规湿法脱硫工艺的除雾器、搅拌器、高性能阀门,重要的检测、采样一次元器件等一些关键设备仍需从国外进口。”
据了解,目前已建成投产的烟气脱硫设施实际投运率还不足60%,减排二氧化硫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王志轩表示,“这与部分脱硫装置不能和主体工程同步投运,投运后达不到设计指标、不能连续稳定运行等有关。另外,部分老电厂的脱硫电价政策没有及时到位,有关部门对脱硫设施日常运行缺乏严格监管,使得有的电厂为获眼前经济利益故意停运脱硫设施。”
加强管理是发展关键
“我国的脱硫公司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他们是有能力的,设备是有保障的,关键是必须加强管理。”王志轩认为。
据了解,由于受火电投产高峰期及政策环境向好的影响,预计在未来10年内约有3亿千瓦燃煤机组需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2006年、2007年烟气脱硫设施投运或建成容量将分别达到4500万千瓦、5000万千瓦左右。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电价支持政策,对安装并按规定运行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优先上网,年发电时间可高于没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这些政策性措施将有效促进烟气脱硫产业的发展。
王志轩介绍说,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脱硫产业化发展步伐。一是加大对脱硫公司的监管力度,依托市场有序竞争,有效调节从事脱硫产业的公司数量;二是加强对已建成脱硫装置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的脱硫装置与主机同步可靠运行,并加大对停运脱硫装置偷排二氧化硫企业的处罚力度,追究相关企业领导人的责任;三是继续加强对脱硫公司的登记评价和工程后评估工作,对通过工程后评估,证明具有实际工程应用效果和发展潜力的自主创新的脱硫工艺技术及关键设备,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四是加快组建火电厂烟气脱硫协作网,促进火电厂脱硫装置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五是加快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技术协作自律机制的建立;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烟气脱硫公司和设备制造企业的扶持力度。文/蔡亚林
合同容量超过4000MW且投运容量超过200MW的脱硫公司
序号 单位名称 合同容量(MW) 投运容量(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