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修改出台《宁波市饮用水源规划》,继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提高农村地区饮用水达标率。在总结余姚江污染整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奉化江、甬江等重点流域整治,实施《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削减两岸排污总量。进一步加强内河整治,实施截污纳管、疏浚、引水、生态修复等综合工程,进一步改善内河水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印染、化工、造纸、食品、电镀等行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的高压态势,坚持从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实现重点企业自动监控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烟气自动监控建设,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环境基础设施。
“十一五”期间,再建造5座污水处理厂,“十一五”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率超过20%。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在宁波明耀热电厂已建成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基础上,加快实施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并在2007年投入使用。同时,新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成污泥处置项目。鄞州野猫岙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单独处理系统目前已调试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下一步将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加快整改大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现有工艺,确保在2007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枫林垃圾焚烧厂、医疗特种废物焚烧厂现有焚烧和烟气处理工艺,抓紧实施“863”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全过程二恶英减排控制技术,确保二恶英稳定达标。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和节水工作,从而确保实现“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能耗、水耗逐年下降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