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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化工讯:将境外发行15亿美元H股可转债及境内发行100亿元公司债中国石化今日发布称,公司将出资35亿元用于收购收购胜利石油管理局采油资产。此外,公司还拟在境外发行15亿美元或者约合117亿港币H股可转债及在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 根据中国石化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的收购协议,中国石化将收购集团公司附属企业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拥有的油田开采资产(包括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73%的股权、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100%的权益、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2%的股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持有的原胜大集团油气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内部的管理单位)位于中国山东胜利油田的油井及相关采油资产。 此次拟收购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净资产值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4.997亿元,收购资产的对价由交易双方参照评估结果商定为人民币35亿元(约合港币34.65亿元)。 资料显示,胜利石油管理局为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主要业务为油气及共生矿藏开采利用此次拟出售的目标资产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886亿元(约合港币20.679亿元),评估值为人民币34.997亿元,评估增值14.111亿元。增值主要由油井的评估增值引起。油井的建成年代跨度较大,早期油井建设的成本较低,同时公司对油井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较短,部分油井账面净值已经为零,但所有的油井都仍有一定的产能,所以有一定的成新率,因而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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