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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化肥标识规范包装标识
2007/1/29/14:29  来源:农业部
 
    慧聪网化工讯:今年4月初至今,福建、四川、山西等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检查农资化肥市场时发现,一些农用化肥实际含量与其包装标识的含量严重不符,假冒伪劣相当严重;有些厂家竟见利忘义用硫酸镁充当钾肥、硼砂,用磷矿渣冒充高钙磷肥??据不完全统计,自全国质量技监部门开展以农药化肥为重点的专项打假以来,查处假冒伪劣案件3740起,查获假冒农资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案件之多,数额之巨令人震惊。

    分析这些案件,不法厂商的伎俩无非是:一、混淆标识。在包装上故意使用模糊概念或是农民不熟知的新名词,什么纳米肥料、高科技复合技术,有的用汉语拼音标注肥料名称假冒进口肥料。二、在总含量上做文章。据生产复合肥的业内人士透露,某些技术监督和质量部门检查只对取样肥料的总含量负责,比如说,包装上标明复合肥N≥17%,P≥21%,K≥8%,只要总的含量累计达到46%即可过关,至于以上三种元素的具体含量应该各是多少不予过问,因此生产厂家就增加廉价的磷含量,如此降低一个N或K的含量就可获利20-30元/吨。三、在重量上克扣。凡化肥包装袋均标明重量50±0.5kg,可称量时都是负 0.5kg,甚至连包装袋的重量都计入在内。四、偷梁换柱。印制进口或知名品牌的包装标识,里面装劣质肥料。

    农民在购买肥料时仅凭经验直观难以辨别真伪,取样化验可是一个好办法,然而化验一次化肥的含量最快要5-7天,迟则半月之久,且不说化验的费用不菲,单这时间农民就耽误不起。因而才有丧尽天良的不法之徒坑农害农,且这样的案件频繁发生。虽然罪在不法奸商,但是我国目前化肥包装标识的不规范和不合理的标准,以及在管理方面的混乱与商标包装物的非法印制却是坑农害农的祸根。这些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我们印刷包装业在委托加工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见利忘义帮了不法分子的忙。

    同时,也呼吁质量技监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化肥包装标识和标准的规范、科学,严格管理,真正做到维护农民的利益,切莫再给原本就脆弱的农业雪上加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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