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肯执行《定都议定书》的批评者认为,《京都议定书》最大的“漏洞”,就在于它没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任何约束。国际上更有一些人开始公开的宣扬中国(印度)威胁论。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霸权主义的逻辑。中国发展到了今天我们的人均能源消耗量还不到1.5吨标准油,而发达国家人均消费量是大约4吨标准油。很显然,认为发展中的中国的威胁会比人均能源消耗高于他们3倍的发达国家还要大的论调,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霸权主义理论。 然而,地球变暖气候异常的严酷现实,又使得我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一样,不能不直面这人类的共同威胁。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即使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大规模的减排,但也不能不担负起抑制地球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责任。英国首相布莱尔曾经很实际地强调,即使英国一点温室气体都不排放,也仅能削减世界总量的2%,还不足中国在两年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增量。如果没有世界上人口众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巨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任何新的体系“都没有现实的成功可能”。
因此对于我们中国来说,即使还不能做到真正意义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但也必须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抑制矿物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度增长。应该说这一任务对于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来说是十分艰巨的。由于经济超过10%的快速增长,2006年仅中国的煤炭使用量就增加了10%,总量达到了23亿多吨,约占全世界煤炭使用量的40%。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预测,到2009年,中国就将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因此,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抑制住矿物能源消耗的急剧增长,无疑将是对我们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和智慧的考验。
针对我国目前的能耗高、污染严重的现状,我国的节能环保工作还有巨大的潜力。我国政府近年来在开展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的方面,也已经作出了大量的努力。然而,我认为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实际效果还不能令人十分满意,甚至说还有巨大的差距。要达到最佳的节能和减排效果,今后我们至少还需要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尽可能因地制宜的调整能源结构;二是要注意用科学的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三是要做到分阶段、有侧重的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下面我们分别的具体阐述这三个方面。
对策一,因地制宜的调整能源结构
因地制宜的调整能源结构,是指我们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开展减排工作。我国的能源资源特点就是总量大,但人均资源占有率低。中国煤炭探明储量居世界第二位,石油资源第十一位;天然气资源第十四位,水能资源第一位,太阳能第二位;此外,核燃料资源、生物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等也都较丰富。但中国能源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可消耗量少,人均能源可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第11届世界能源会议和其他有关资料,中国人均占有煤炭经济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量的46%;人均占有水能资源量为世界平均量的81%;人均占有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量的6.8%;人均占有天然气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量的1.5%。)
除了数量,中国的能源资源结构也不理想。中国能源资源结构以煤为主,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 75.2%,水能居次,占22.4%,油气为辅,仅占2.4%。其中油、气资源比重比世界油气比重(25.3%)要低得多。由此可见,中国能源资源的特点就是水能资源丰富,不仅总储量世界第一,而且,人均占有量也与世界平均水平最接近,达到世界人均的81%,远远高于煤炭的46%。不仅如此,水能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其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它可以重复利用,源源不断,但是,它也有最致命的缺点就是不能保存,只要你不开发利用,它就要随着时间流逝。因此,由于水能的这种可再生不可保存的特点,实际上我国的所谓能源资源比例,还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数字,并不代表真正的能源资源量。
如果我国水能资源不能得到开发利用,那么我国资源总量中的水能就等于零,即相当于白白浪费了我国能源资源中的22%。相反如果我国(可开发)水能资源得到充分开发,以100年计算,我国的常规一次能源总量将能够增加30%以上,相应的我国煤炭资源在总能源中的比重下降为51.4%,水能资源比重将上升到44.6%。如果要以200年计算,水能资源将大大超过其他任何能源资源,成为我国的第一大常规能源。同时我国的一次能源资源总量将可以增加一半还要多。这就是水能这种可再生资源的特点。因此,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优先开发水能资源,目前发达国家的水电普遍开发程度都在70%到80左右,有的已经达到了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