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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和中石化垄断终破局
2007/4/2/08:3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贺江华
 
  慧聪网化工讯: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放开 商务部公布《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中石化、中石油垄断破局,民企外企获准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

  ·经营权高门槛难改,专家称“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

  ·油价今后调整频率可能加快,车主坦言最担心油品质量

  在国内油价近两年来频频调整之后,成品油市场的变动俨然成为国内各界关注的焦点。

  3月22日,国家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宜的审批部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该文件基本涵盖了当前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

  这是在去年年底国家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之后,各方期待已久的具体实施细则,《指引手册》的出台,意味着长期以来由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的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现状正式破局。

  1.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终破局

  外来资本进入成品油经营领域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随着中国入世相关协议的逐渐生效,这一进程在这两年明显加快。

  2006年年底,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并宣布《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3月22日,在《办法》发布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等作出具体说明,《指引手册》的出台,意味着中石油、中石化长期以来在国内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的垄断正式破局。

  在这份《指引手册》中,商务部对成品油、原油经营企业办理经营资格申请、停业和歇业手续、经营资格注销、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证书挂失补办、年度检查、外资企业申请等事宜的审批部门、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细化,并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的提交材料应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这意味着,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指引手册》为民营油企进入成品油批发经营领域再上一级台阶提供了政策依据,只要符合《指引手册》要求的企业,均可获得成品油的批发经营权。

  2.“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

  尽管《指引手册》为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专家看来,《指引手册》并没有触及巨头们的垄断根本,“彻底打破垄断言之尚早。”国内知名汽车专家贾新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最直接的一个例证就是:民企和外企即使获得批发经营权,其油源仍然需要从中石化、中石油系统获取,“油源还在两大巨头手中,别人想拿油也得从他们那里拿,所以短期内这种局面(垄断)不会有很大的变化。”贾新光说。

  在这份《指引手册》中,对于民营油企头等大事的“油源”,《指引手册》并未解答业界多年的疑问:民营油企是否能直接从国际市场上批发进口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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