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和氯等化工产品取消商品出口退税
2007/6/20/08:3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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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改为免税的商品清单 慧聪网化工讯: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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