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昨日,记者从省经委获悉,在已淘汰焦炭落后产能5000余万吨的基础上,我省两年内还要淘汰2000万吨以上的焦炭落后产能。
目前,我省是全国焦炭第一生产大省,去年焦炭产量9200余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三分之一。但不少焦炭生产企业存在高耗能、高污染的问题,属于落后产能。从2003年开始,我省着手淘汰落后产能。至今,已取缔、关闭了大量的土焦炉、改良焦炉和小机焦炉等,累计淘汰落后产能5000余万吨。与淘汰落后产能前相比,全省大机焦比重增加了47%,小机焦比重下降了17%,改良焦比重下降了30%多。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我省规划在两年内再淘汰、取缔焦炭落后产能2000万吨以上,其中今年计划淘汰、取缔859万吨。从而将全省焦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并将大机焦比重提高至95%以上,使焦炭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装备水平提高。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我省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焦化企业化产回收、资源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完善,推动焦炭化学副产品的集中加工利用。被确认保留的焦化企业要实现焦油基本回收、粗苯回收达80%以上、焦炉煤气利用达45%以上,焦化余热发电达40%以上。对合法大机焦及具备煤气回收、焦油加工条件的企业,在办理焦炭经营许可证、铁路立户和铁路运力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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