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化工行业 > 政策法规
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2007/10/8/10:15  来源:中国化工七日讯
 
    中国国务院周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海外公司因此有望涉足这一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 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China Petrochemical Corp., 简称:中石化集团)主导的领域。
    据中国国务院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海外公司将有权在政府批准合作开采的区块内进行石油勘探、油田开发并在未来分享石油产品。
    该条例规定,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与中石化集团将享有与海外公司就相关事宜进行谈判的专营权。
  
[关键词搜索]:国务院 开采 石油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世界石油资源何时枯竭  (6.25 17:13)
·国务院开查高耗能高污染清理情况  (6.21 8:43)
·国务院公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6.4 9:35)
·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5.21 8:27)
·石油资源税不是“榨油”  (5.8 9:2)
·石油资源足够 低油价时代一去难返  (4.25 10:17)
·石油资源税:合理的才是最好的  (4.16 9:23)
·中国寻石油资源 保能源供应渠道多元化  (3.6 8:48)
·我国石油资源战略 应该树立石油资源全球化观点  (2.25 14:59)
·伊拉克将向国外公司开放石油资源  (1.19 10:51)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