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今年重庆市将重点在化工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记者今日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包括西南药业在内的61家化工企业被列入重庆“强制”清洁生产名单。
污染企业需强制清洁
清洁生产审核是对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筛选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还规定,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并对环境质量影响严重的企业也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1家化工企业“上榜”
重庆市自2005年开始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来,已有48家企业完成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统计显示,实施了清洁生产后,48家企业每年共计减排COD(化学需氧量)2000多吨,减排二氧化硫3000多吨,节水9000多万吨,节电6000多万度,产生了良好的环境于经济效益。
据统计,今年实施强制清洁的61家化工企业,每年共计排放COD约8000吨、二氧化硫约2万吨,属于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不公布情况罚款10万
重庆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张智奎强调,该61家企业必须在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媒体上公布排污情况。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公布产污排污状况、没有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若有不公布排污状况或拒不改正的企业,将被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张智奎还表示,企业在实施清洁生产后,由于排污费降低,成本减少,还将有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主城搬迁污染企业15家
另外,2008年重庆市还将对农化集团公司等在内的15家生产工艺落后、高能耗低产能、环境污染大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进行搬迁。搬迁后,预计每年可为主城区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00吨、烟(粉)尘200吨、COD1000吨、重金属约3吨,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约3万吨、按计划,所有搬迁企业都将采取环保搬迁的方式,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能力。
另据介绍,重庆市自2001年开始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和关闭工作以来,已有43户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完成了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