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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浮出水面 构建环境经济体系
2008/2/27/08:34  来源:和讯网

    慧聪网化工讯: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动作频频,继本周一刚刚推出“绿色证券”,2月26日又公布了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其中共涉及6个行业的141种“双高”产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该名录是绿色贸易政策的基础内容之一。

  至此,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后,“绿色贸易”作为构建环境经济体系的第四项政策,也已浮出水面。

  “高污染”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产品;“高环境风险”产品则是指在生产、运贮过程中易发生污染事故、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列入此次名录产品共有141种,其中农药类涉及DDT等、无机盐类涉及氰化钠等、电池类涉及镉镍电池等、涂料类涉及氧化铅等、染料类涉及酸性红等、有机砷类涉及苯胂酸等许多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名录中目前还享有出口退税的农药、涂料、电池及有机砷类39种产品,环保总局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取消其出口退税、禁止其加工贸易的建议。

  潘岳表示,“高污染”产品的价格、税收政策没有真实反映其环境成本,企业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环境获得的。例如重铬酸钠产品,我国大多数企业都是采用落后的有钙焙烧工艺生产,产生的铬渣中所含“铬酸钙”,是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权威机构公认的强致癌物。目前,我国不仅遗留了400万吨铬渣没有处理,而且每年还新产生至少50万吨,对公共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

  而“高环境风险”产品,如镉镍电池含有大量镉,生产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慢性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件,进而引起相关人群的肺障碍病症和肾功能严重损害。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发生过镉中毒和职工体内镉超标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另据专家测算,“双高”产品生产过程所排污染物的正常治理成本,一般占生产总成本的10%至30%,有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污染物更是难以治理。国家不得不为此投入巨资进行治理,偿还历史欠账。因此潘岳强调,为了避免再欠此类污染新账,国家应当严格限制这些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并取消其出口退税。

  据介绍,“双高”产品名录的首次披露,还仅仅是个开始。潘岳透露,环保总局还将建立“双高”产品名录动态管理数据库,随时补充新的产品和信息,并及时向国内国际公开。

  对照潘岳曾提出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在4年内构建绿色税收、环境收费、绿色信贷、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等7项环境经济政策。他相信,这个名录的发布,不仅有利于通过环保优化经济增长,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通过控制“双高”产品的生产使用,将为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提供具体的可操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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