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的雪灾引发了我国对“市场煤计划电”机制的反思,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成为各界基本共识。
价格改革已成共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也指出应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资源补偿、环保收费改革。
我国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且分布不均衡,大规模、长距离的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是我国能源流向的显著特征和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随着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迫在眉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从高耗能向低耗能转变,必须改变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
时机日趋成熟
多位专家表示,虽然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但能源价格改革时机日趋成熟。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我国能源立法也日趋完善,《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已经颁布实施,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已经公布;《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建筑节能条例》正在抓紧制订。同时,国家也正在积极着手研究石油天然气、原油市场和原子能等能源领域的相关立法。
稳步推进价格改革
能源价格改革牵涉较广,能源价格提高势必影响到居民生活,因此,专家建议,在改革中注意关注民生,进行结构性调整,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
首先需要改革电力定价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改变煤炭价格基本市场化、电力价格改革滞后的局面,实现煤电价格联动;同时提高成品油价格,改变原油、成品油价格倒挂的现象;适时改革资源税,提高能源使用成本;在长期,则要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能源领域,积极推动能源市场化改革,允许民营资本、外资等进入能源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