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出台,氨纶纤维系列名列其中,上调2%至13%。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也由11%提高到1 3%; 2008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据海关数据统计氨纶1-6月氨纶出口总量为1.57万吨,出口总额1.3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