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背景之二:农药出口门槛日益抬高。由于农药产品与人畜健康、环境安全关系密切,容易引起贸易摩擦,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提高农药产品的出口门槛。从2005年底至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先后4次调低部分农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而调整的基准即是各类农药产品的毒性和环境影响程度。例如,2月26日,环保总局对外公布了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建议取消其出口退税,其中所包括的24种农药产品即与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品种有高度的重叠性。
除了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外,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每年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产品目录》,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商品的单纯加工贸易出口,从2007年开始,绝大多数农药产品均已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产品。
受以上出口政策调整等行业政策影响,2006年,中国农药出口额和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出现了多年来的首次下降。但在国际产业转移的大潮下,随着农药企业根据政策导向逐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以及草甘膦等农药产品国际市场需求快速增长,2007年农药出口重回高速增长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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