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由国家能源局委托制订的《煤炭法规体系架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赫然在列。一位参与该方案制订的煤炭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现在正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研究,何时推出还未确定。”
按照规划,该项立法预期在2008年—2015年期间完成,主要内容包括煤炭资源储备的原则、储备主体、储备动用程序、储备监督检查等。
了解到,到底是储备现货还是储备资源却尚未定论。上述负责人表示:“原先是想做资源储备,但由于今年煤炭供应多次出现紧张,有人提议做现货储备。这还需要研究。”
储备方式辨证
今年以来,针对国内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建立煤炭储备机制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由于煤炭的特殊性,如何储备成为业界争论焦点,其中包括储备方式的争议。
此次煤炭资源储备管理办法的制订被认为是国家倾向储备资源的信号。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所主任林伯强认为,“与石油需从国外进口不同,煤炭是国内储量相对丰富的资源,储备是有成本的,目前的煤炭紧张有各种因素,可能还不到需要进行现货储备。更重要在于把握和规范资源的合理开采,所以我认为国家应该会着重储备资源而非现货。”
早在2004年,煤炭工业协会相关领导就已上书国务院,指出我国煤炭后备资源短缺的问题,表示若以年产煤10亿吨测算,仅可保证31年,建议尽快建立起我国的煤炭储备机制,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全国煤炭资源平均回收率。
实际上,2007年中国的煤炭产量已高达25.2亿吨,远高于原先10亿吨的测算,所以储备煤炭后备资源被认为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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