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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炭行业出台减价限产意见

2008/9/11/10:47

    慧聪化工网讯:近日,从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获悉,在28日召开的焦炭市场分析座谈会上,来自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河北省焦化行业协会、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陕西、内 蒙古等省区的一百余家焦化生产、运销企业的领导、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就如何配合支持钢铁企业健康发展,保证焦炭行业限产提质和焦炭的价格措施的落实到 位进行座谈,会议决定对九月份焦炭行业提出七项指导意见。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全行业实行限产、限销、限运、以缓解减轻钢铁企业目前焦炭库存偏大的压力。联盟要求各生产企业限产幅度40%~50%,对市场饱和的地区和用户调控销售,铁路运销根据用户的需求有条件地限运,公路运销要求全面限运,稳定市场供应。 

      二是全面提高质量。各企业在努力提高焦炭产品质量的同时,要提高服务质量。在采购原料煤的环节上要严格把关,炼好焦炭,以质量的高标准支持钢铁企业的生产。

  三是有计划地限购、停购原料煤。各生产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库存、生产等实际情况,在九月份开始限 购、停购原料煤、特别是限购主焦煤的工作。采购原料煤第一要符合限产40%~50%的要求,第二要符合维持基本生产的要求。企业的原料煤如能维持生产40 天左右的,九月份建议不再采购。在采购原料煤的工作中,要把握:第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二联合采购、联合谈判,在钢铁产品价格下降、焦炭价格即将下降的过程 中,加强与煤矿企业的沟通协商,采购时要求炼焦煤的价格下降每吨300元。有煤矿的焦化企业要起带头作用。库存原料煤多的焦化企业可以向库存极少的焦化企 业销售、内部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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