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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透出新商机

2008/10/6/14:22 来源:中国涂料网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称《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建筑保温材料供应商、太阳能企业和节能灯具制造等3类企业将从中受益。

    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

   《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指出,《条例》明确了有关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提供支持。同时,《条例》第八条还规定,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安装热计量装置

   《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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