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把燃料油和润滑油纳入燃油税征收对象之列
2008/12/17/08:15
慧聪化工网讯:中国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的一位官员周三(12月10日)表示,中国计划将燃料油和
润滑油纳入从1月1日起实施的燃油税征收对象之列。
上述官员在接受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的询问时表示,对燃料油每升将征税人民币0.8元,润滑油每升将征税人民币1元。
上周五,政府公布了以征收燃油税来取代六项道路维护费用的计划。其中提到将对
汽油、
柴油和
石脑油征税,但没有明确说明燃料油或润滑油是否包含在征收对象之中。
上述官员周三表示,对石脑油的征收标准为每升人民币1元,但用于生产乙烯的石脑油将免于征税,以支持乙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