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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640种商品元旦起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2009/1/7/09:10

  同时,《法检目录》还新增了检验检疫对象。自1月1日起,一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350种商品,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进行检验检疫监管。2009年版《法检目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我区各口岸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可以查看。
  为了确保产品出口,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设定检验检疫过渡期,自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过渡期内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即对于上述商品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但不实施检验检疫。过渡期内,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上述商品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
  此外,为了保持对外贸易增长,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将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降低30%,减免执行期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同时,将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降低30%,包括品质检验、数量鉴定费、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费、签发证(单)费、纺织品类实验室检验等项目收费,降低收费的执行期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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