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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费改革:油价平稳迎新年

2009/1/8/08:43

   1月1日起,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虽然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大幅提高,但市场上油价却波澜不惊。酝酿多年的燃油税费改革,以平稳的脚步迈向新的一年。 

    燃油消费税上调后油价稳中有降,令很多消费者“没想到” 

    早在燃油消费税上调之前,国家发改委就发出通知,决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降低成品油价格:汽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1100元;同时适当压缩流通环节差价,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比目前零售上限价格每吨降低1160元和1270元,折合每升93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分别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通知还特别强调,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尽管通知中已经明确,但仍有不少消费者想当然地认为,1月1日燃油消费税上调油价肯定会相应上涨。于是,在2009年元旦来临前的几个小时,不少城市的加油站车辆排起了“长龙”,车主们希望在元旦到来之前能最后一次加到低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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