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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石脑油作原料可先用再交税

2009/8/13/10:24

【慧聪化工网】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委托进口石脑油的生产企业,用进口石脑油作为原料生产出乙烯、芳烃类产品后,可申请返还已经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欲知更多精彩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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