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分类 > 行业资讯 > 资讯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清单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 2004-04-29 15:51:26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18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农药(19种)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

限制使用的农药(2种)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农药品种结构调整步伐,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2002年6月5日)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特别声明: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拷贝、仿制或转载部分或全部信息并发布到以商业为目的的媒体中,违者必究!

相关信息
·北京市开展春季农药标签检查工作(2004-04-28 14:17:21)
·安徽加强高毒农药管理(2004-04-27 09:33:00)
·农业部撤销5种高毒农药产品登记(2004-04-26 11:25:26)


发表评论
标  题
署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确  定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联系方式:

电 话: 010-82211715
传 真: 010-82211770
     010-82211771
E-mail: zhaoxiaoj@hc360.com

 
版权所有 HC360慧聪网 京ICP证010051号
Copyright©2000-2004 Hc36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10-82211729/39 Fax:010-82211770,8221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