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经河南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河南省已从6月15日适当提高全省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0166元,但全省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自2000年河南省实施统一电价以来,销售电价一直未进行调整。此次电价调整,全省归并了上网电价,对新投产机组实施标杆电价:全省新建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9元核定,安装脱硫设备的实行每千瓦时0.305元,以有利于合理引导电源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下居民生活电价已降至每千瓦时0.51元,此次省网直供居民生活电价由每千瓦时0.50元提高到0.51元,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对钢铁、电解铝等6个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取消年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铁合金和3万吨及以上氯碱企业优惠电价。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变,原非、普工业中的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据河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适当提高全省销售电价,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电网投资还贷、电煤价格上涨、新投产电厂上网电价核定和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基金等问题,考虑了河南省实际,兼顾了电网、电厂等各方需要疏导的电价矛盾。电价调整后,全省电价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电价水平。河南省发改委还要求坚决清理各地自行出台的高耗能电价优惠措施,落实好差别电价政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求,缓解供电紧张局面。同时,加强电价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依法查处违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