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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和氯等化工产品取消商品出口退税
2007/6/20 08:3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改为免税的商品清单

   慧聪网化工讯: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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