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先正达公司宣布,2004年4月19日提起诉讼的高效杀虫剂阿克泰原药噻虫嗪专利侵权案已在南京结案。先正达就噻虫嗪专利侵权一案同被告盐城绿叶化工有限公司和盐城永利化工有限公司达成圆满和解协议。被告同意立即停止提供销售噻虫嗪产品,并赔偿先正达的经济损失。这是继不久前日本公司状告江苏农药企业侵权被驳之后农药行业的又一个侵权纠纷。其实自中国加入WTO开始,中外企业的专利战火就已随即燃起。
据农药行业权威人士透露,近年来农药行业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专利官司不断,尽管其中不乏有农药侵权案中国企业胜诉的情况,但从整体上看作为农药生产大国,陷入专利官司中的中国企业弱势十分明显。业内人士认为,形成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到目前为止不少农药企业专利意识仍很淡薄,有的甚至简单地认为,加入WTO后中国产品可以凭借自身的价格优势而在国际市场上一路绿灯,但实际情况则是连连遭遇知识产权官司的狙击,并为此付出代价。有人形容中国企业往往伸一下腿就可能成为侵权者。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游戏规则,其实中国农药产品不仅被国外公司指控侵权,国内企业之间也存在这种情况。
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护身符”,知识经济时代如何使知识成为生产力,在这一点上国外公司要比国内企业技高一筹。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国外公司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首先通过申请专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甚至是工厂未建,专利先行。中国农药企业忽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若不加以改变,难免一抬脚就“越线”,今后还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9月6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宣布,我国决定从今年9月到2005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中国将在年底之前出台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择,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刑事处罚方面的门槛会适当降低。同时,新的司法解释对在线盗版、假冒侵权产品的运输、储存和分销等侵权行为的处罚将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农药年产量80万吨左右,其中出口30多万吨。在全国约2000家左右的农药企业中,其中大多不具备原药合成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上的巨大落差,使中国农药企业通常的做法是购买别国已经成熟的过了保护期的产品,往往拿不出自己的看家产品。然而现实的严峻形势则是靠仿制打天下的时代终将成为历史。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今年早些时候曾透露,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组织正在抓紧搜索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情报,研究评价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时而发生的专利官司表明,专利诉讼已成为农药企业头上的一道“紧箍咒”,仿制企业如履薄冰。 业内人士忠告,中国农药企业要想走出这种被动局面,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改变仿冒做法,最根本的是要提高研发能力,携手发展,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与技术。仿制只能在短期内为企业换来一定效益,但从长远来看损害的是企业和国家的形象和声誉,中国企业将无法畅通地走向国际市场。
接二连三出现的知识产权官司是一个时期内我国农药企业成长过程中无法摆脱的烦恼,也是中国企业加入WTO后一个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当年日本、韩国都有过类似的遭遇。愿中国企业在冲浪学习中以较少的代价尽快地成长起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扩大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同,中国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建立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管理模式,许多案子比较小、情节比较轻的案件是通过行政的途径进行解决。但是,考虑到目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我国决定进一步降低司法执法中刑事处罚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