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分类 > 行业资讯 > 资讯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11月实施《办法》管理散装水泥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从2004年11月1日开始,又有多项国家性法规政策和多部地方法规颁布实施。其中,《重庆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对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有关行政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新建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散装水泥生产能力未达到70%的厂家将受到重罚。严格的规定将使水泥生产厂家经历重新洗牌,不合格产品将逐渐退出市场。
信息来源: 
 
*特别声明: 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拷贝、仿制或转载部分或全部信息并发布到以商业为目的的媒体中,违者必究!

相关信息
·淮北水泥化验室评审工作进行中(2004-10-26 10:28:58)
·河南禹州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卓有成效(2004-10-26 10:28:58)
·广西水泥工业迈出一大步(2004-10-21 11:25:09)
·武汉抽样不合格水泥产品名单(2004-10-21 08:57:23)
·四季度水泥市场展望(2004-10-20 09:03:13)
·也门、沙特合资水泥公司成立(2004-10-18 15:26:55)
·烟台:水泥企业受环保部门处罚名单(2004-10-13 11:32:51)
·龙翔水泥湖北投资有色金属业(2004-10-13 11:32:51)
·湖北十堰拟建100万吨水泥生产线(2004-10-10 10:42:38)
·韩国水泥市场疲软(2004-10-10 10:42:38)


发表评论
标  题
署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确  定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本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联系方式:

电 话: 010-82211715
传 真: 010-82211770
     010-82211771
E-mail: zhaoxiaoj@hc360.com

 
版权所有 HC360慧聪网 京ICP证010051号
Copyright©2000-2004 Hc36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10-82211729/39 Fax:010-82211770,8221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