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针对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出台了《关于整顿规范行业协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这是近日从湖北整顿规范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办公室传出的消息。
《意见》规定,凡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兼任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职务的机关在职干部,在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而在行业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的机关在职干部,必须在明年1月31日前辞去所兼职务。凡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协会应由主管单位提出合并、重组或注销方案;1998年10月以前成立的行业特点不明显、难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的行业协会,应依法依规注销。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以及无经费来源、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行业协会,应依法注销或撤销。以行业协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在本《意见》下发之日起30日内终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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