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1998年11月被汉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骐”)承债式兼并前名为北京红狮涂料公司,前身为北京油漆厂,成立于1952年,系大型二类国有企业,隶属于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其主要产品为汽车、家电、机械、建筑、家具等行业需用的各种涂料。 1995年开始企业连续亏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为了使红狮尽快摆脱困境,为了4000多名红狮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红狮”这一著名民族品牌,根据当年国家“鼓励优势国企兼并劣势国企”的大政策,1997年开始,红狮先后曾与十家企业洽谈过兼并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1998年10月15日,在北化集团的领导下,通过有关程序,红狮与汉骐签订了《兼并协议书》,后又经红狮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经北京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1998年11月3日听证会的听证,最后于1998年11月23日协调小组以[1998]37号文批准了汉骐对红狮承债式兼并。
然而,五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次兼并存在许多问题:
一、兼并伊始,汉骐伪造“国企”身份,骗取了兼并红狮的资格。
汉骐1998年10月在《呈报:北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承担债务式兼并北京红狮涂料公司方案书》第三部分中,对“汉骐集团兼并红狮的可行性”的分析第一条“实施企业兼并的前提条件”中写道:“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红狮涂料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在此材料中,汉骐介绍自己“有资产4.5亿元,净资产3.3亿元,资产负债率26.2%,流动比2.2,速动比1.3。迄今无银行欠息,无逾期贷款,运营状况良好,有较为雄厚的资本实力”,接着写道:“汉骐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山东联大集团总资产超过100亿元”,所以汉骐“拥有坚强的后方支持”。在其起草的《兼并协议书》企业性质一栏中,也填为“国有企业”。协调小组[1998]37号文《关于汉骐集团有限公司兼并北京红狮公司的批复》的抬头写的汉骐、红狮的母公司也分别是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和北化集团。但实际上,汉骐根本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联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2003年6月,据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位处长(该处长为当年北京市国资局负责汉骐兼并红狮事宜的主办人之一)称:“汉骐根本不是什么国企,而是一家民企,联大根本就不是汉骐的股东。”
所以,汉骐从一开始就欺骗了北化集团,欺骗了红狮,甚至欺骗了北京市协调小组。
2003年7、8月份以来,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也屡屡报道,汉骐的国有企业身份与事实并不相符。汉骐“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利用假出资、假财务报表、假公章、假签名、假董事会决议等手段,在福建、北京、上海、山东、广东等地屡次兼并国有企业”,已使几十亿国资易主。
二、兼并实现,汉骐立即背信弃义,使红狮蒙受巨大损失。
五年多来,汉骐不但不履行政府有关文件和双方签署的《兼并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反而对红狮及红狮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种种违规违法的侵害。
1、侵占广大职工的安置费。
根据双方协议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1998年北京市国企被兼并改制后,安置费为2.4万元/人,按此标准框算,汉骐应在所取得的红狮4.06亿净资产中扣出1亿元作为安置红狮职工的专项资金。但汉骐不仅拒绝安置职工,反而将该1亿元资产打包装入上市公司,致使红狮职工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2、剥夺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00年10月,汉骐不经红狮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系列违规的资产转让和置换方式,将红狮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汉骐由此从丰华套现3.68亿元。汉骐这一行为既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法律规定,也严重地剥夺了四千多名红狮职工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拒不按约履行承债义务。
按双方约定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兼并方汉骐应承担兼并前红狮所欠工商银行1.1亿元贷款本金和所欠其他债权人1.47亿元债务的清偿责任。五年多来,汉骐不仅拒不承担偿债责任,反而违规从红狮抽调2486万元向工商银行偿债,致使红狮经营更加困难。
4、违规大量抽逃法人财产。
五年多来,汉骐不仅根本没有承担偿债责任,根本没有为红狮正常经营注入资金,反而违背《公司法》的规定,先后七次抽逃红狮法人财产现金累计1360万元,连同上述向工商银行偿债的2486万元,共计从红狮抽逃法人财产现金3846万元。
5、阻挠红狮环保搬迁,意欲侵占红狮土地出让金。
根据北京市整体规划,2005年底以前,包括红狮在内的四环路内污染扰民企业应全部迁出。红狮从2001年开始经过反复论证分析,制订了搬迁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建议书。经红狮与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多次汇报疏通,市四委二局已批复同意红狮可以依据有关政策,将搬迁改造的土地转让金用于筹建新厂、产品升级、安置职工等。但汉骐得到红狮的搬迁实施方案报告后,向红狮提出了由汉骐进行红狮搬迁后原厂址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红狮方面则答复:若将专款汇到红狮指定账户,可以把开发权交给汉骐。但汉骐自身负债累累,毫无资金实力。为此,汉骐迟迟对红狮递呈的搬迁实施报告不予正式批复。其主要原因,就是股东欲占有并抽调红狮的土地转让金。若果真如此,红狮四千多名岗上岗下、离退休职工赖以安身立命的经济支柱将化为乌有,几代红狮人用自己的辛劳和健康积累起来的全部家底将不复存在,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结果,也是一个极为严重的不安定因素。
三、最终结果,汉骐使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流失。
由于汉骐根本不是国有企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自1999年3月9日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达京国资工[1999]131号文《关于同意将北京红狮资产划转给汉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开始,“总额为773,161,173.87元”的国有资产就已经改变了属权性质。汉骐得到的这七个多亿的国有资产的结构为:“负债总额366,972,179.18元;净资产406,189,694.69元(其中:实收资本32,877,159.13元,国家资本28,167,510.14元,国家所有者权益348,003,081元)”。
五年多来,经汉骐多次暗箱操作,使红狮原有的这块国有资产属权已非常模糊,产权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相当一部分已落入个人手中。其中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是:2003年5月12日,在未经国资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汉骐将已于2002年12月13日注销的北京汉骐投资有限公司(汉骐兼并红狮后几经变换后的红狮第二股东,第一股东为丰华)所持有的价值8,123.60万元的股权无偿转给了王云起、明传涛、孙照苹三个自然人,并更名为济南润嘉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情况,红狮方面于2003年6月中旬开始,十几次向北京市和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工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的汇报、反映。红狮职代会于2003年7月3日和2004年1月15日两次召开全体会议,两次作出决议,“责成红狮董事会和行政领导班子”“进一步拿起法律和事实这两个武器,恳请政府和司法部门依法撤销丰华对红狮的股东资格;依法撤销汉骐对红狮的兼并资格;批准红狮通过土地置换的资金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偿清应偿债务;通过社会法人股募集以及债转股、红狮职工持股等方式依法重组红狮;通过红狮内部改制加强法人治理机构;通过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发扬红狮品牌优势、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使红狮更好地生存,更快地发展。”
红狮已于2003年12月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是:一、依法确认红狮与汉骐签订的总资产为7.7亿元人民币的《兼并协议书》无效;二、依法确认红狮现经营管理的财产的产权归属关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4年2月正式通知红狮:此案已予立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神秘的“庄家”汉骐
长袖善舞,游戏资本市场
这两年来,媒体对汉骐的追踪解剖一直没有停止过,然而这个神秘的集团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即便如此,经过一些媒体记者的不懈努力,我们终于得以看清楚汉骐一路走来的几个重要阶段。
发 家
汉骐是从哪里来的,又是靠什么发家的?这要追溯到1996年底王延涛在北京成立汉骐集团。有媒体报道,汉骐曾与一个广告公司组建汉骐房地产开发公司,并以与华夏银行合作的方式获得5000万元贷款。这是汉骐的第一桶金。
有了资本金,汉骐开始搜寻猎物。首先物色的是北京密云龙凤酿酒总公司。但是酿酒公司经过核查汉骐的情况,发现汉骐并不是国有企业,而且没有实体,不具备接收企业的能力,于是撤消了与汉骐的合作。尽管和酿酒公司没谈成,但是在随后的汉骐财务报表上却赫然有该公司,而且表明汉骐在该公司的实收资本为965万元。
而真正通过购并重组且第一家归于汉骐名下的资产,就是福建客车厂的资产。1998年3月31日,汉骐以军属企业的身份与客车厂签订兼并协议,这次购并重组是以行政划拨承债方式发生的,汉骐分文未付,便得到了客车厂的所有资产。但汉骐在进驻客车厂的一年时间内并未履约,而是一年后将福建客车厂以1300万元转手出让。
1999年4月26日,汉骐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广东蓝金盾集团公司下属的6个企业收入囊中。
上 市
1998年10月,汉骐仍然是以承债式兼并,仍然是分文未付,将北京市老国企红狮涂料公司归于自己名下。兼并红狮后,汉骐延续了它一贯的作风,不仅不承担协议中的承诺,而且先后几次从红狮抽走了3800多万元资金。其实,汉骐兼并红狮并不是为了经营,除了看中品牌之外,就是将其包装,为下一步的上市做打算。
2000年10月,在红狮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汉骐分两次将其所持红狮涂料80%的股权与丰华股份互换,持股丰华29%,成为丰华的第一大股东,成功实现了“借壳上市”。通过数次置换和高价出让资产,汉骐集团从丰华股份套现近1.66亿元。
败 露
表面上看,丰华掌握红狮80%股权,拥有支配权。但实际上汉骐仍在背后操控。丰华新任董事长、兼汉骐法人代表宋波掌权后,自然想到将红狮支配权握在手中。但是红狮也不甘示弱,起而反之,在红狮看来,丰华就是汉骐,汉骐未履约就无权接收红狮。同时,紧接而来的汉骐、丰华向红狮抽调资金遭拒绝、上交所两次公告谴责ST丰华、红狮厂区搬迁改造的土地转让金之争、罢免红狮董事等事件让双方矛盾升级到白热化状态。
2003年12月23日红狮诉汉骐集团有限公司、ST丰华、济南润嘉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汉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无效、资产确权案,今年2月已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汉骐走到今天,对于丰华和红狮完全失控而无法操作了。上市公司丰华面临摘牌的危险;希望继续操控红狮,又遭到顽强抵制。与汉骐有纠葛的还有2001年被汉骐以零资产承债式兼并的杭州西泠公司、冠生园集团以及诸多银行等等。现在这些单位都对汉骐产生了质疑。
汉骐还能继续长袖善舞吗?
逃 遁
汉骐鲸吞几十家企业资产的大戏离不开其灵魂人物王延涛的导演。据一些媒体报道,王是一个聪明绝顶又疑心极重的人,他的做法常常是将事情复杂化。汉骐集团的兼并重组往往是一个协议套一个协议,一个重组还没完成,另一个重组就开始了。过程的极其复杂使人很难判断其事情的本来面目。而且王延涛用人也是复杂化,一件事情往往用几个人办,一个人办一半再换另一个人,所以一件事情很难有一个人全都说清楚。这种复杂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汉骐集团运行的安全。如果不是王延涛控制上市公司,强制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汉骐集团可能至今也不会浮出水面。
王延涛处处给自己留后路、掩埋痕迹的做事风格,使得汉骐一直是一个特别神秘的企业,它与被兼并的企业往来极少。而且2002年8月,汉骐从北京移到济南,将原来注册的汉骐集团注销,然而奇怪的是在汉骐集团的现注册地济南市工商局并没有其登记资料。现在汉骐在济南的办公地点也是人去楼空。
汉骐集团千里搬迁,走马换将,一切进行得悄无声息。然而,众多媒体一直密切关注和追踪汉骐,有关部门也已开始对汉骐进行调查,相信不久汉骐之谜即能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