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中石油回购三子公司股份 收购后三公司将退市 新华网11月1日讯(记者焦菁)
近年来国内最大规模的一次A股上市公司回购案昨天宣告启动,吉林化工、辽河油田及锦州石化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母公司中石油将斥资62.565亿元现金收购三家公司流通股,回购完成后,三家公司将各自退市。
要约价均高出收盘价
这是A股市场上首次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三家公司的收购价较停牌前市价溢价6.9%-18.8%。
根据三家公司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石油将以现金方式,要约收购辽河油田和锦州石化所有流通A股,收购吉林化工所有流通A股和H股,中石油收购上述三家公司总计金额将超过60亿元。
分析人士预计,由于中石油对三家公司都是溢价收购,三家公司股票11月1日复牌后,股价将大幅上涨。
实现整体上市是目标
三家公司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解决中石油与各股份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减少和规范中石油与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但有市场传言称,中石油旗下上市公司被整合退市后,为弥补深交所的损失,中石油将登陆深圳市场。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在此时开始收购,有两大原因。首先,股改的全面铺开对公司有时间上的压力,此时如果不对相关公司进行整合,就要支付股改对价,这将提高将来整合的成本,所以中石油肯定会选择上市公司股改之前进行整合,以避开因股改支付对价。
其次,A股市场已经历了4年熊市,目前相关公司股价均处于低位,是收购的较好时机,如果再继续拖下去,很可能会为要约收购支付更多的收购金额。
收购后三公司将退市
根据公司法规定,当股本超过4亿股的公司,其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法定15%的比例时,公司将不符合上市条件,这样公司就会被终止上市。
如果中石油要约收购成功,那么三家上市公司将被终止上市。接受收购要约的投资者,将按要约收购价格获取相应的现金,股份则卖给了收购方;未接受收购要约的投资者将继续持有股份,但不能再在交易所交易,只能作为股东享受分红。
若要约收购失败,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继续保留上市资格,该要约收购将不成立。不过,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 (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