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零时起,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车用乙醇汽油。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外,安徽省所有加油站禁止购入普通无铅汽油,现存普通汽油20天内各加油站自行处理完毕。4月21日起,安徽省境内加油站将一律禁止销售普通汽油。
据悉,安徽省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采用封闭运行方式。有关部门将加强油源管理,严格禁止省外普通汽油和其它非标准乙醇汽油流入安徽,扰乱车用乙醇汽油经营秩序。安徽省规划建设16个调配中心定点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统一向加油站供应车用乙醇汽油,年调配量可达250万吨。全省所有加油站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清洗改造,经验收取得《安徽省车用乙醇汽油经营资质证》方可运营。 据介绍,为维护车用乙醇汽油正常经营秩序,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热线和网站接受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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