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石化《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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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分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
现将中石化集团公司《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中国石化发电[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目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零售价格
国家发改委规定的0#柴油零售中准价格为3935元/吨,其他牌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计算确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规定的具体零售价格为上浮8%后的价格,其中: 0#柴油由4088元/吨调为4250元/吨,上调162元/吨,其他牌号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做相应的调整;煤油零售价格由4326元/吨调为4600元/吨,上调274元/吨;汽油的零售价格不做调整。(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二、批发和配送价格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山东省成品油的批发价格在各品种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6%的批零差率计算,配送价格倒扣5.5%的批零差率计算。调价后,0#柴油批发价为3995元/吨、配送价为4016元/吨,灯用煤油批发价为4324元/吨、配送价为4347元/吨。
三、以上价格自2005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
四、各分公司必须按时严格执行调整后柴油零售加剂到位价格,严禁调价前放量销售。
二OO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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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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