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进入最后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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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重庆召开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会议,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进展情况,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李荣融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实现了重大突破,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境内外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目前全国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1000余家,其国有权益和实现利润分别约占全国国有企业的17%和46%,累计筹集资金超过1万亿元,已成为我国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标志着其自身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已经和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二是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方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到2004年底,全国安排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484个,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370亿元,涉及职工667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529亿元。各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目前,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面已达80%以上,县属企业改制面一般达到90%左右。通过改制,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企业转变了机制,职工转换了身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政策性关闭破产、债转股和放开搞活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大大调整和优化了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三是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明显转变,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制度、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制度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薪酬制度等,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的机制。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普遍加强了成本、财务、资金、质量、营销、风险、预算、战略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四是国有企业负担大大减轻。截止2004年10月,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818家,涉及改制企业4572家,涉及辅业人员100万人。进展不快的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最近也迈出了重大步伐,2004年在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大集团进行了试点,涉及854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目前试点已经顺利完成,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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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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