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沥青当燃料引发大爆炸 |
|
| | |
慧聪网 2006年12月21日10时32分 信息来源:化工信息港网站
|
|
|
慧聪网化工讯:20日凌晨2时20分左右,位于沈阳细河经济区彰驿站镇前庙村的一黑炼油加工点发生一起因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死亡4人,伤12人。
2时26分,沈阳市消防局接警后,调派7台消防车和4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于3时37分左右将火扑灭。
现场指挥:要全力救治好伤员
事故发生后,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副市长王英以及省安监局有关领导,沈阳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局、质监局、环保局、细河经济区管委会、于洪区政府等部门的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随后,赵长义在当地主持召开了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对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集中部署。
赵长义要求,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一是要认真调查,搞清情况,做好事故性质认定等方面的工作;二是要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处理事故责任者;三是要全力救治好伤员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及相关善后工作;四是要认真吸取教训,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小化工厂、小炼油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明知存在隐患而继续生产的企业严惩不贷。
会后,赵长义和省武警总队领导到医院看望了伤员,并感谢省武警医院医护人员为抢救伤员所作出的努力。
事故原因:沥青当燃料引爆炸
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事故的加工点无任何证照,没有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为非法擅自生产的黑加工点,此事故系一起火灾爆炸事故。
12月20日凌晨2时20分左右,该加工点在非法组织炼油时发生事故。
事故调查组专家认真勘察了爆炸事故现场后确认,该加工点利用废弃的化工原料,采用明火直接加热的方法提炼燃油,这种工艺是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工艺。
该加工点在炼油过程中,采用明火直接加热,由于温度上升缓慢,擅自用沥青当燃料加热,造成失控起火爆炸。爆炸冲击波直接导致操作人员伤亡。
据了解,在这起事故中伤亡人员都是加工点的工人。
现场发现
砖头飞出50米
昨日11时许,位于细河经济区彰驿站镇前庙村一片树林后的炼油点废墟一片寂静,只有几辆警车等在门口。
记者翻过两米高的围墙进入爆炸现场的核心地带。这是一个普通的化工厂厂房,两台炼油设备完全被炸毁。
炼油点内东西两边的院墙一黑一红,形成鲜明对比。其中黑色一面,中间部分长10余米的院墙被完全炸毁,被染成黑色的砖铺满了整个厂区。
让人胆战的是:在墙外50米外,记者发现了同样被染成黑色的砖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