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资打假 岂能以“罚”代“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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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近年,坑农害农之事不断发生,比如有的农民买回的“优质稻种”却是假种子,结果被害得颗粒无收。曾有一位农民因为买到假种导致几近倾家荡产,当他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后,工商部门“严肃查处”的结果却是罚卖假种子的商家2万元了事。
类似的农资市场以“罚”代“打”现象并非少数。假冒伪劣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现象时有所闻,农村广大农户深受其害,备受其苦,打假呼声高。年年打假,为何打而不绝,防不胜防?这与以“罚”代“打”有很大关系。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以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商、质监等有关执法部门,理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法办。对坑农害农的有关生产、销售的厂商家,当然要给予经济处罚,但罚款决不能代替依法追究。以“罚”代法的做法,实则是以“钱”代法,本身就是对严格执法的亵渎,实则是枉法,无疑是给违法的厂商家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不就罚几个钱吗,赚得还比罚得多,划得来。”因此,那些制假售假者不怕“罚”,就怕“抓”。 之所以出现以“罚”代“打”现象,一是因为有些执法部门工作怕麻烦图省事;二是罚款收入可以按比例提成,增加本部门的收入,入“小金库”;三是方方面面的关系网,致使一些执法部门束手无策,只好以“罚”代法。 古语云:“罚不妄加”。以“罚”代“打”,无异于是循私枉法,是对制假、售假者的放纵,“打假”有可能变成“假打”,假冒伪劣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无济于事。要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的滋生地,必须走出以“罚”代“打”的怪圈,让法律之利剑斩断一切伸向农资市场的黑手,直捣制假售假者的巢穴,否则只能是“罚”不完的假,除不了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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