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3月17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对全省化肥价格作出限价:尿素出厂中准价每吨不超过1650元,出厂价到零售价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超过7%。鼓励化肥经营企业减少中间环节直销农民,严禁同城化肥批发企业之间相互倒手货源,不准层层加码、哄抬价格。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促进化肥生产、保证市场供给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保证对化肥生产企业的电、气、煤等供应。各化肥生产企业要开足马力,在4、5、6月满负荷生产,增加化肥产量。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企业储备的化肥要及时开仓销售,增加市场投放量,保证农业生产用肥。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化肥价格政策,全省尿素生产企业的尿素出厂中准价每吨为1500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碳铵价格授权各市(州)政府参照尿素价格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对尿素批发零售价格,该省实行差率管理,尿素出厂价到零售价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超过7%。其中,第一道环节原则上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1.5%。综合经营差率包括银行贷款利息、管理费、仓储费等流通环节发生的间接费用,不包括直接运杂费。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化肥价格监测的专报工作。从4月1日起实行日报制,发现化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立即上报。化肥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时,省政府将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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