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化肥企业主要销售模式有代销、经销、联销、直销及代理这几种。这些销售模式各有其特点,针对不同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模式。但这些销售模式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厂商合作双方互信度低、矛盾多;厂商之间合作层次太浅;有的销售模式使得厂家对市场控制能力变得较差;化肥直销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此必须建立新型销售模式。
1.股份合作。即在目标市场内,选择数个资金充足、信誉较好的大经销商,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吸引农药、农膜、农机、种子等其他农资生产企业加盟,成立股份制销售公司,实现市场资源的整合,厂家商家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由“你”和“我”的关系变为“我们”的关系。但要注意的是,经销商必须按厂家制订的政策进行销售,经销商的利润来源不再是经销的批零差价,而是按股份多少对整个公司税后利润的分红。 2.连锁经营。以生产厂家为主体,联合当地有实力的商家,成立股份合作制的销售公司,实行连锁经营,既可减轻目前形势下多数化肥生产企业实行连锁经营资金之不足,同时通过连锁经营,实现销售渠道扁平化结构,销售重心下移终端市场,直接面对销售市场,及时沟通信息,更好地实现企业的销售政策。 对生产厂家来说,通过连锁经营可以有效地占领终端市场,对商家来说,不需多大的投入,则可以和厂家一起分享连锁经营的较高利润。 3.区域买断。区域买断是指一家或几家经销商与厂家签订合同,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获得在某个地区该产品的独家经销权,并且不受销售量的限制。区域买断对厂家的好处是,由于经销商已将该产品销售权买断,厂家就可以不管销售,而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上,同时还可获得一笔额外的“买断费”。对经销商而言,由于已获得了产品的独家经销权,就可以全力开拓市场,加大该产品的销售力度,以使自己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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