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154种石化通用机械设备列入目录
2007年1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该目录同时还规定,2007年3月1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调整)》(以下简称《原不免税目录》)的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的不免税目录》)执行。 这项经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征求了30多个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技术规格、条目、税号等内容逐一研究,在充分吸收、平衡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新政策终于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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