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创模工作。配合做好创模规划评审;督促8个创模专项组编制创模专项实施计划;建立创模督查机制;启动创“三绿”工作(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推动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型项目的开工建设。
2、制订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意见和污染物总量削减意见。
3、推动15个非保留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纳管。
4、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在饮用水源保护、重点行业(化工、电镀、畜禽、豆制品加工场)、违法排污企业、医疗废物四个方面展开。
5、推动徐泾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为河道整治和房产区污水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