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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 北京出口总量小
2007/7/25 11: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慧聪网化工讯:“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在北京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很小。”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调整中,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已经逐渐给高新技术产品以及高附加值产品“让路”。

  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23日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1853个商品税号将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由于北京市加工贸易涉及限制类商品金额较少,此次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占北京出口商品总额仅为10%左右,这一调整不会对本市出口产生太大影响。

  目前,北京加工贸易出口的最大宗商品是手机及车载电话,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今年1-6月最新统计数据,手持或车载无线电话在出口商品总金额中占比达到23.9%。除此之外,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也是另一出口“大户”。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家具等占比均不足1%。

  在此次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1853个商品税号中,除去塑料制品、纺织纱线等半成品出口产品之外,还有陶瓷卫浴器具、棉制和化纤制床上用品、窗帘、毛巾等生活用品,此外,屡屡在出口贸易中引起国外反倾销争端的一次性打火机也在限制之列。

  按照公告规定,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需按照进口料件应缴关税和增值税的一定比例预先缴纳台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再退还企业。这一变化将使得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成本增大,从而起到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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