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日前发布了编号为CJ/T259-2007的行业产品标准《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公告,批准该标准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石化协会醇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卫国昨天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标准的实施表明,二甲醚作为液化气的替代燃料已具合法身份,可以正式进入城镇作为替代燃料推广。
二甲醚因其特有的分子结构和理化性质而用途广泛,其中之一就是替代液化气作民用燃料。二甲醚可作为单独的管道燃气气源,还可作为天然气的应急调峰气源。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短缺、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及人们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二甲醚作为从煤转化成的清洁燃料而日益受到重视,成为近年来国内竞相开发的热点产品。据了解,在甲醇燃料还未被国家正式认可前,醇醚燃料就已在陕西、河南、黑龙江、云南、四川、江苏等17个省市进行示范推广,省级地方标准也纷纷出台。但是,由于行业标准的缺失,二甲醚作为液化气替代燃料进入城镇的合法身份一直模糊不清。 陈卫国表示,从国家替代能源的战略高度来看,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的推广,对缓解我国进口石油液化气的需求压力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我国每年进口液化气2000万吨左右,如果替代10%的话,就有200万吨二甲醚的市场需求。目前,由于石油价格高企,液化石油气价格已经超过5000元/吨,最高甚至达到7000元/吨。而二甲醚价格在3300元/吨。二甲醚作为液化气的替代燃料显然经济实惠。 据了解,目前国内二甲醚年生产能力超过70万吨,在建项目超过200万吨。已经形成生产规模的企业有山东久泰公司、泸天化、河北新奥集团、云天化等。 另据了解,《化工行业二甲醚质量标准》也已通过专家委员会的审查。该标准对二甲醚的生产过程将作出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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