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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黑名单”包括中石化
2007/7/4 08:57   来源:网易
 

环保“黑名单”与大企业的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继续刮起“环保风暴”。所谓“环保风暴”,其实是媒体形象的说法,特指一次次强劲的环境保护和整治行动。这一次的风暴,刮到了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县。

近几年来,环保部门对待破坏环境和违反法规的项目,整治力度越来越大,手段也屡有创新。今年年初,环保总局甚至用上了带有“连坐”色彩的“区域限批”办法。这一次,四大流域中有6市2县5个工业园区也被实行“流域限批”。同时,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则被实行“挂牌督办”。我们发现,在32家重污染企业中,包括蒙牛乳业磴口分公司、芜湖海螺水泥厂、中石化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企业或大企业的子公司和分公司赫然在列。

大企业或知名企业成为污染项目的肇事者,这种现象近年来并不鲜见。2006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曾挂牌督办11家环保问题严重的企业,这些企业中不乏“巨无霸”级的公司和项目。有些项目,投资额甚至高达数十亿元。曾经轰动一时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肇事者也是一家巨型企业。不少大企业与环境“不够友好”,成为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

企业造成的污染,情况和类型很多,既有通病,也有特殊情况。以往,我们更多强调政府的治理责任,也习惯于从地方官员对GDP的盲目崇拜角度进行反思,因此主张应强化官员在环保方面失职的问责。在看到中国环保工作常常有心无力的现实时,我们又多从环保监管体制的变革以及呼唤民众参与环保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议。上述这些领域工作的改进固然是重要的,但不能遗漏的是,对于大企业的环保责任,应当给予更多的重视。

大企业往往是一个地方的明星企业,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密切相关。大企业交纳税收多,解决就业人口多,还于增添地方的形象分不无用处,因此受到地方政府宠幸也是顺理成章。一些地方政府对自己辖区内的大企业在环保方面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严重的甚至不分青红皂白,胡乱加以保护。如果大企业自身再缺少自律,后果可想而知。

拿这次被环保总局点名的芜湖海螺水泥厂来说,这家企业正是落户于长江安徽段重要城市芜湖的经济开发区内。海螺水泥厂规模上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旗下亦有“海螺水泥”这家上市公司。在芜湖这个中等城市里,海螺水泥与奇瑞汽车等一样,算是有着全国性影响的知名品牌企业。但就是这个品牌企业,居然多达5个方面违反规定,如投资1亿元正在建设的余热发电项目属“未批先建”;企业两个生产水泥项目均未向环保局申请“试生产”等。如果说“未批先建”还因为企业怀有侥幸心理,以及为节省时间成本的考量,类似“企业一直未缴纳排污费”这样的行为,则典型地反映出一个大企业是怎样置环境保护于不管不顾了。

大企业规模大,能量也大。从环境破坏的角度说,如果一家大企业不重视环保,其企业文化里缺少环保的概念,一旦污染起环境来,破坏力往往是很大的。反过来,从积极的角度看,正因为大企业的能量大,如果成为环保的急先锋,不仅自己做到与环境友好,还会起到示范作用,影响到身边众多的中小企业(行情论坛)。同时,能够自律的公司,因为自身要求高,也就不会刻意导致少数地方政府与环保之间的扭曲行为了。

对于企业来说,环境保护是一个道德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污染似乎无可避免。应当承认,这是人类面向自然伸出手时一种必然的无奈。但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必须有个边界。而环保部门以及立法机构制定出的各种环保法律法规,正是这种边界的标准化。大企业作为企业公民中的强势群体,理应首先遵从这些标准,并力求成为标准遵守者的典范。否则,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就在人为地制造灾难。几年前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教训是如此深刻,对大企业作为的反思也应当同样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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