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我国入世以来最大贸易壁垒——REACH法规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欧盟迄今为止针对化学品最严格、最繁杂、涉及面最广的管理制度。我国氮肥企业的化学品对欧出口遭遇前所未有的阻力。 EACH法规的背后
记者从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了解到,REACH法规生效前,欧盟执行《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指令》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并将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分为“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现有”化学品是指1981年以前首次上市的化学品,而“新化学品”则是指1981年9月以后进入市场的化学品。
自1981年起,约有3500种化学品投放欧洲市场,其中70%已知具有危险特性。尽管这些化学品都已经过检测,但它们只是现有化学品的一小部分。到目前为止,现有化学品的种类在3万—7万种之间,其中3%经检测可能含有致癌物质,而尚无任何检测资料的比例高达15%。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欧盟在对其现行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审查中发现,对于在共同体市场中的“现有”化学品的性质,现行法规存在不能提供充分的信息,公众对很多化学品的危险性缺乏了解,以及现行的风险评估过于缓慢、由政府提供危险数据的负担过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明确表示,要制定更为有效的机制和程序,保证及时、准确提供现时使用中的化学品危害、风险信息,降低化学品风险,满足欧洲社会公众对化学品、对健康和环境潜在影响的关心。
一项被称为“我国入世以来最大贸易壁垒”的法规在6月1日正式实施,这就是欧盟REACH法规(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全称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在该法规生效之前,欧盟理事会就此项法案进行了长达6年“马拉松”式的酝酿和讨论,由此可以预见这项法规对于欧盟乃至世界化学品市场的威力。
氮肥企业看好化学产品
乍一看,REACH法规主要涉及到欧盟市场的化学品管理制度,似乎跟我国化肥行业的联系不甚紧密。但熟悉化肥行业的人都知道,近几年我国化肥行业,特别是氮肥企业为了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将化肥生产中“附带”的化工产品当作企业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筹码。同时,氮肥产能过剩的形势比较严峻,不少氮肥企业为了避免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的风险,主动面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改变单一的化肥产品生产,积极发展煤制甲醇、二甲醚等化学产品,抢占全球能源替代战略带来的市场机遇。仅以氮肥企业除氮肥以外最大的化工产品甲醇为例,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统计,去年全国甲醇产能达到1365万吨,同比增长42.8%;甲醇产量886万吨,同比增长35.9%。在产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出口也随之猛增。今年一季度,我国出口甲醇25.8万吨,而去年同期出口甲醇仅1.7万吨,同比增长1386%。
化肥企业生产的甲醇、二甲醚等化工产品出口不失为一条新出路,但面对程序繁杂、涉及面广的REACH法规,通过欧盟市场的通道却被高高的壁垒阻隔。
化工产品输欧受阻
据记者了解,REACH法规涉及到欧盟市场3万多种化工产品和300万—500万种应用化学品的物品都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管理监控系统。我国向欧盟出口的800多种化学品和几千个化工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价、许可后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这部法规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同时,形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据中国氮肥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法规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需要高昂的检测费用,这些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将使我国向欧盟出口的化工产品的成本普遍提高。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为8.5万欧元,折合成人民币为80多万元,每一新物质检测费用约需要57万欧元,折合成人民币约600万元。显然,该法规的实施对我国乃至世界石油和化工及轻工、纺织、医药等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其对我国氮肥企业的化工产品出口影响当然不言而喻。
从我国对欧盟出口化工产品的结构来看,以大宗、低附加值、原材料性、生产过程高污染的产品为主,这些都是欧盟不可缺少的塑料、橡胶、有机或无机化工原料。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表示,REACH法规实施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这些产品对欧盟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导致对欧盟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业内专家指出,该法规将使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并有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预测,我国农药产品将部分退出欧盟市场,每年将减少出口额7000万美元以上。除此之外,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预计,REACH法规的实施将普遍提高欧盟化学产品的生产成本,那些原来成本高、利润小、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的产品,其生产地将会从欧盟转移到第三世界,我国也将面临这种转移的冲击。
破“壁”有方
为了减少REACH法规对我国氮肥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和下游产品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调作用,组织氮肥企业提高对REACH法规的认知度和应对能力。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在上个月召开的2007年中国氮肥行业工作会议上专门讨论了应对措施,打算今年举办1—2期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和学者讲授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帮助企业搞清楚出口欧盟的化工产品和下游产品相关注册、评估程序,准备好预注册和注册所需的相关资料。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提示,“绿色”技术性贸易将成为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国际贸易的一大特点,呼吁氮肥行业要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的理念,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接轨。
据记者了解,欧盟市场对检测数据极其严格,要进入欧盟市场应依靠数据证明产品的安全性。据中国氮肥协会负责人介指出,欧盟对实验实施GLP认证,对非GLP认证实验室所出具的数据或资料不认可。而我国目前还没化工方面经GLP认证的实验室,而到国外检测会大大增加我国产品在欧盟注册的负担。氮肥工业协会提出,整合国内检测资源,加强相关实验室之间的横向联合,做好实验室GLP认证的准备工作。短期内如果无法获得有效认证,组织有关企业联合去日、韩等较近国际GLP实验室检测,降低检测成本。同时,讨论会提出组织企业到欧盟联合注册,注册费用共同分摊。另外,大家认为相关企业要积极发展新的市场,建立新的贸易渠道,通过拓宽市场渠道来降低市场过度集中的风险。
REACH法规从6月1日实施开始,到2008年11月31日,这段时间被欧盟规定为预注册阶段。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技术法规处调研员赵艳霞表示,只有参加预注册才能享受注册过渡期,企业只要提供化学品分子式就可以参加预注册,这段时间,对我国进出口还不会有太大影响。专家提议,预注册期间,国内氮肥企业要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下,了解国内同行有哪些企业愿意去预注册;其次,把国内企业组织到一块,先分享信息,然后争取一起去预注册。此外,协会可以协调不同的注册方式:委托进口商、律师事务所、中介代理机构或者是国内的驻外机构。
虽然,REACH法规对我国化肥企业的化工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该法规的正面意义。该法规从保护健康和环境安全出发,对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将迫使各国化肥企业调整出口化学产品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在积极应对REACH法规的过程中,氮肥企业的化学产品竞争力将得到尽一步提升。
REACH法规的主要内容
一.注册:对现有广泛使用的和新发明的化学物(包括部分可分离中间体),不管它是独立存在的或配制品中的,只要其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该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并交纳注册费用。
二.预注册和数据共享:REACH法规规定必须对注册产品进行预注册,共享注册信息,其中脊椎动物试验的数据被要求强制共享。共享数据的所有人在10年时间内向受益于这些数据的注册者收取费用。
三.评估:由欧盟各国化学品管理部门对化学品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和信息核对,确保注册信息符合法规要求。
四.许可:对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果能得到充分控制,并在申请人的化学品安全报告中对此加以说明,或如果这种物质的社会、经济效益超过其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风险,并且没有合适的供选物质或技术时,可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给予具体授权。
五.限制:对部分化学品或配制品进行限制,除非在遵守限制条件下,才能被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不包括对以研发为目的的产品、或年产量不超过一吨的化学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