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龚家龙以海南汇城房地产的名义将其他三家国有企业(辽河油田、锦州炼油厂、锦州市铁路分局)持有的天发股份股权全部买回,龚家龙个人实际可支配5869万股。
成立天发股份后,龚家龙看好石油产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感受到强烈的投资冲动。1994年,龚家龙给当时湖北省有关领导写信,表达了天发想加快上市的强烈愿望,在这封长信中,龚家龙还向省政府承诺:天发成功上市后,除了发展石化产业,还会在湖北这个农业大省建立农产品(31.30,0.10,0.32%)开发集团。
在上市之前,政府有关部门与天发等集团达成了一个“原则性协议”:上市后的企业,原则上由一家企业帮助当地解决一个困难行业。为此,由荆州市政府出面召集荆州第一木材公司、荆州化工建材总公司、沙市农场和荆州金属材料总公司四家荆州市国企开会,将龚家龙个人实际支配的5869万股中的3009万股分别划转至上述四家国有公司的企业股代持。
至此,天发股份的国家股与法人股构成为: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631万股(9.71%);荆州市第一木材公司800万股(12.31%);荆州市化工建材总公司400万股(6.15%);荆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400万股(6.15 %);荆州市沙市农场1409万股(21.68%)。五家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6%,天发集团成为国有控股公司。
1996年12月17日,在政府支持下,天发股份(000670.SZ)成功登陆深交所,募集2856.2万股公众股,股价飙升70倍,募资8亿多元。
循环持股实控天发
也就在1996年,龚家龙拿到了三峡工程后勤保障的一个项目,为其提供天然气并铺设管道。为了筹集资金,1996年11月18日,经三峡办和荆州市体改委批准,天发股份发起成立“天润三峡基金”,原计划发行10亿元,主要认购对象为天发工会、内部职工和其他投资者。
但由于审批手续不全,发行到4.86亿元时被人民银行叫停。出资人经过协商,同意委托天发公司及龚家龙继续按基金发行规则委托理财。于是龚家龙与政府协商,1997年4月按照国有独资性质成立天发集团公司,托管运用该4.8亿元委托资金。根据荆州市国资委《关于湖北天发集团公司发展及产权界定情况的批复》(荆国资委[2001]第5号)的叙述,“资本金原计划由国家投资,由于市国资局最终无资金投入,最终出资为‘天润三峡投资基金’。但公司注册时仍按国有独资性质,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正式运行。”
之后,龚家龙通过“天润三峡基金”筹集的4.86亿元,用于收购天荣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帅伦纸厂的收购,并转回收购天发股份股权及国有企业,其中包括荆州造纸厂、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荆州市化建总公司等国有企业。
1998年,荆州市沙市农场、荆州市化工建材总公司、荆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荆州市第一木材公司将其持有的总计3200万股法人股划转给天发集团。
到2000年,天发集团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天发股份达40.89%。
2000年11月6日,经荆州市政府同意,荆州市国资局将其持有的2019.2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天庆实业有限公司(天发集团工会);荆州市第一木材公司将其持有的2560万股转让给天发集团公司。
为了在国有企业性质下保持对天发的控制,2001年,在脱钩改制后,龚家龙用4000万元以天发工会的名义从荆州市政府的手中买下了天发股份的631万股国有股。天发集团的产权分别交给天发集团的6个全资子公司持有,造成了循环持股的局面。
龚家龙“天润三峡基金”的神来之笔并非其原创,其原始构想来自龚家龙的十年好友和欢喜冤家崔新生。那时崔新生正在北京大学做经济学访问学者,同时为中央党校一个机构做课题研究员,经熟悉崔与龚的朋友介绍,两个人相识了,那时龚家龙显得非常谦恭,崔几天后给了龚几页纸,文字、图形等等满满几页说明基金路线和操作方式,甚至该基金的名称天润二字均出自崔的命名。但这个基金后来成功与否,崔并不知情,龚家龙也从此绝口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