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大保障力挺农药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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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6年11月17日8时53分 信息来源:化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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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化工行业]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王运浩日前称,中国农药技术规范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三级标准体系,目前中国农药标准大部分已达到国际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部分高于FAO和WHO标准。
王运浩介绍说,为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能力建设,中国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建立中国GLP农药实验室达成了工作协议;为强化中国农药质量保证体系,与FAO开展了制定农药技术规范的培训合作;为规范双边农药贸易秩序,与巴基斯坦、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建立了农药贸易信息交流机制。
王运浩指出,中国重点通过三方面保障来确保农药质量和安全性。一是健全的法律保障。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质量和安全,中国相继发布了《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15项与农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先进的技术保障。目前,中国有包括产品质量、安全使用、评价准则、试验方法、农药包装、农药命名在内6大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841项,其中国家标准337项、行业标准504项;产品质量标准294项;安全标准107项;企业标准18000多项。有相当部分标准超过或高于FAO和WHO标准。三是科学的管理保障。按照《国际农药供销与使用行为守则》建立重新注册程序要求,从2002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分批对使用10年以上的379个农药品种进行重新评估,计划2008年完成全部清理工作。通过对产品定期的重新评估,确保管理部门掌控产品性能因抗性产生改变及随着生态环境改变而出现的风险,动态地跟踪农药在整个生命周期的变化,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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