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化工讯:身为汽车消费者,只要你的车在动,你就得付油费,开征燃油税就意味着你得为买油多掏钱。 有人说,你讲的不对。交了燃油税就不必再交养路费,一般的家用小车每个月要交100元左右的养路费,现在这个钱省了,怎么会有多交钱的事?再说了,交了燃油税,外出时也就可以不交过路费了,这怎么不是一件让消费者高兴的事情?于是,有的人等不急了,开始搬着手指,盼着早点开征燃油税。
拿开征燃油税来说事,到现在已有7年了,却始终是光打雷不下雨。今年的两会也不例外,不管哪个代表,还是哪位委员只要他开口说燃油税,马上就能吸引舆论的眼睛。可见,燃油税确实是一个大伙关心的问题。
当2001年燃油税被提到桌面上时,国际油价不过20美元/桶,现在多少?60美元/桶,涨了近2倍。所以有人说,我们错过了开征燃油税的最好时机,那个时候适时开征燃油税,情况会简单得多。之后,国际油价一路高开,油价已经牵动了整个国家的神经,再来开征就成了不得不小心,不得不谨慎的事情了。
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在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征收燃油税……但有可能群众的负担会更大一些”。会不会是在暗示届时开征燃油税时,其税率不会很低?按此理解,对于一个正常用车的消费者来说,每月买油时多交的燃油税,肯定会比现在要交的100元左右的养路费要多得多。100元一个月的养路费,按今天的油价只够买20多升油,这点油,一辆车也只能跑200多公里,外出旅行时,用得狠点,一个周末就用完了。
至于可以不用再交过路费(即车辆通行费)了,在消费者一阵以讹传讹后,则成了媒体热炒燃油税时,摆在消费者面前的一个天大的馅饼。尤其是那些搬着手指盘算的人,眼睛早就盯住它不放了。自打他们了解到国外有的国家汽车上路不交费的事实后,就眼馋得不行,以为交了燃油税,自己就占到了大便宜。事实果真如此吗?
从法律层面来看,1998年施行的《公路法》第36条第1款已经通过授权立法的形式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采取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征收燃油税”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制定的燃油税征收条例或者规定、办法,不能与作为上位法的《公路法》发生冲突。我们知道,现在出行会遇上很多的收费公路,主要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除了中西部地区的部分二级公路外,其它的二、三、四级公路都不得收取过路费。根据国务院2004年制定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还贷公路,另一类是经营性公路。前者的收费期限最长为15年(中西部省等最长为20年),后者最长则为25年(中西部省等最长为30年)。
从时间上来看,假如明年开征燃油税的话,这些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可能很多都没有到点,没有到点就意味着这些依据《公路法》第6章的规定收费的公路,在国务院制定出燃油税具体实施办法后,依然可以合法地存在,合法地收费,除非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公路法》或者由国务院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必要的修改。而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又是一件不比开征燃油税更简单的事情。至于收费期限已到的公路,则将免费通行。当这些公路不再收费时,事实上,跟开不开征燃油税没有任何关系。
别外,如果交了燃油税就可以不交过路费的话,则除了国家还有谁对修路有兴趣呢?现在中国的公路建设肯定是少了,而不是多了。光靠国家的财政来新修公路几乎是不可能的。根据《公路法》第36条第2款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这甚至排除了将征收的燃油税用于新建公路的可能,没有其它资金的参与,用于新建公路的国家财政资金必然会显得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