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化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中国石油的宗旨是“杜绝隐患、追求零事故”,而不是像国际石油公司一样,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中国石油在责任报告中表示,我们认真汲取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投资人民币21.23亿元用于建设和完善水环境污染三级防控工程,建成一批事故处理池和缓冲池,作为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设施,提高预防事故和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2000年至2006年,公司用于治理安全环保隐患的资金累计达人民币310.5亿元。其中,2006年投人资金132亿元人民币,治理安全环保隐患2,600项。
2006年12月10日,中国石油海上应急救援响应中心成立。该中心是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海上作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包括人员救助、火灾扑救、溢油处置、重大工程项目守护等。该中心的成立,表明公司海上应急救援能力有了一定保障。
2006年,通过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效。与2005年相比,全公司亡人事故起数下降了25%,死亡人数下降了12%。但遗憾的是,公司工业生产仍然发生了3起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21人。事故发生后,中国石油迅速启动抢险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并及时总结事故的教训,依据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报告没有提到已经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事宜和准备购买的计划。
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环境污染具有受害地区广阔、赔偿数额巨大的特点,污染企业一般无法全部承担造成的损失。在发达国家,购买环境责任保险通常被视为企业责任的内容之一。
中国石油200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分为“奉献能源履行肩负责任”、“创造和谐实现互利共赢”、“安全环保作为发展基础”、“发展创新成果惠及员工”、“回馈社会参与公益事业”五个部分,共2.2万余字。
中国石油希望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石油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报告公司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更重要的是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理念,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记者 李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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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高桥镇井喷
2003年12月23日夜,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由川东石油钻探公司承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在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由于大量的天然气和硫化氢气体从井口喷出达30米高程,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扩散,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面积灾害。井喷事故波及28个村庄,总共造成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243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9.3万多人受灾。当时有媒体估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环境受到的影响无法估量。
事后,中国石油确认,为井喷事故付出了3300多万元的责任赔偿。
松花江水污染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由于事故导致松花江水被污染,哈尔滨市自23日起停止供应自来水,全市400万居民断水4天,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同时,松花江发生的苯污染问题也震惊了俄罗斯。据当时的俄罗斯新闻网报道,俄国议会要求中国赔偿黑龙江水污染,以便俄罗斯采取避免生态环境灾难的防护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表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造成松花江重大水污染,已经触犯了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果受害人提出索赔,赔偿金额将是非常巨大的。
中国石油在发布2006年年报时披露,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已经在2006年12月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公司总计支付了0.01亿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