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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开征燃油税时机未到
2007/7/23 17:40   来源:《赢周刊》
 

  慧聪网化工讯:前不久,多家媒体透露了今年10月将开征燃油税的消息,虽然消息来得有点突兀,且令人狐疑,但这个传闻还是重新唤醒了很多企业对燃油税开征的警惕和担忧。

  近日,《赢周刊》记者与相关企业和专家们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发现仅仅把燃油税的影响紧盯在机动车用车一族和汽车销售上,看到的其实是冰山一角。企业的担忧从来不会空穴来风——新税种开征将波及的范围其实比很多人所想像的更深、更广。

  年内开征时机未到

  赢周刊:日前一些媒体风传,10月份中国将正式开征燃油税。虽然关于燃油税何时推出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据说草案也在拟定当中,但这个传闻还是让人觉得太过突兀,也使很多企业非常紧张。所以我们首先想问张教授,在你看来,10月推出燃油税的可能性有多大?

  张富强:从立法程序来看,今年10月开征燃油税是不可能的事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每一个法律草案的通过都要经过三次审议才可以进行表决,这就是俗称的“三读”程序,其中每一次审议的间隔时间是2个月。

  而据我所知,目前燃油税草案还在草拟过程当中,没有正式进行审议。也就是说,即使现在马上开始推动审议程序,最快也要到明年初才能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企业暂时不必太过担忧。

  赢周刊:从开征时机来看,你觉得短期内有可能推动草案的审议程序吗?

  张富强:关于燃油税开征时机是否成熟,业界颇多争议。新税种的开征,能为国家财政带来增长,作为政府当然是很希望尽快开征的,但一个新税种的开征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在我看来,目前开征燃油税的时机并未真正成熟。

  首先是与燃油税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取消养路费和过桥费的时机还未成熟,也就是说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还没有寻求到完善的解决方案。

  开征燃油税,取消路桥费,其实是一个费改税的问题。“税”和“费”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要上缴给税务部门,归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所有,后者则直接交给相关政府部门,专款专用(如养路费就得直接上交给交通部门)。

  地方的公路、桥梁由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出钱修建,如果燃油税作为中央税种开征的话,地方政府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其设置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但这就涉及到一个分配比例的科学论证。

  仅仅是政府之间的利益就如此复杂,更何况这当中还涉及到企业的利益——因为很多县市的路桥修建的出资方不仅是政府,还有当地的大企业,而税收的特性决定它不能以任何形式返还给企业,因此,燃油税正式开征之前,还要与企业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

  赢周刊:很多人都在谈油价的问题,说高油价是阻碍燃油税开征的因素。

  张富强:油价反而不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燃油税开征按理是不需要考虑油价高低问题的,因为油价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现在全球用油紧张,除非有新的可代替能源出现并广泛投入使用,否则油价很难降下来。

  但完全不考虑也不现实。毕竟现在我国的油价已经差不多跟国际接轨了,但是人们的薪酬却远远没有跟国际接轨。这就需要我们有精准的测算:这个税应该怎么征,征多少,才能控制在消费者可接受范围内,能够在长远来看对社会民生产生利好的影响。

  赢周刊:现在看来,海南的试点还算比较成功。

  张富强:海南之所以可以作为试点地区,是因为其特殊性。整个海南的公路、桥梁全部都是由政府出资修建,当中没有涉及企业修路、赞助等问题,所以它的利益关系相对简单一些。

  其实海南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过总体来说效果还是好的,所以说燃油税开征势在必行,只差时机问题。

  汽车销售不是最大受害者

  赢周刊:也就是说,只有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利益得到平衡,燃油税开征才能真正进入议事日程。

  张富强: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考虑炼油厂即中石油、中石化两大油企,以及用油企业、消费者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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