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今年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出台前,是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加权平均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三地市场价格平均涨跌幅超过8%时,由国家发改委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8%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直朝着市场化和与国际油价接轨的方向改革,并可以读出“小步前进”的基调。
1998年改变单一政府定价的模式,国内原油价格实现了与国际市场的接轨。2001年,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主要内容是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上述机制。
目前实行的是“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平均值,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我国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我国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石油价格改革,逐步理顺成品油的价格,逐步实现与国际石油价格的接轨。
短短一句话中,连续使用了两个“逐步”。
一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严禁两大石油巨头停供限供成品油,并措辞严厉强调要从严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的企业”的通知,是为了化解成品油价格马上就要市场化的误解。
他还表示,任何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也是与国家采取小步渐进式改革、逐渐与国际接轨的总体思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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