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发生后,中国石油公司和正在参与中石油回购行动的上市公司吉林化工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很多市场人士担心此次爆炸将会对石化板块和石油经济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本报记者在第一时间对相关各方进行了采访。
政府部门:不会影响主业生产 根据吉林省政府部门介绍的情况,11月13日下午1点45分左右,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生着火爆炸事故。现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T—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发生爆炸。目前,火势已经得到控制。与事故装置相连接的管线、装置已全部切断,完成安全隔离。截至14日晚,爆炸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增至5人,还有1位失踪人员未找到;2名重伤人员已经完成手术治疗,目前没有生命危险;30多名伤员仍在医院接收救治。
事故发生后,吉林石化公司立即安排专人对大气污染进行实时监测,到目前为止,没有造成大气有毒污染。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吉林石化公司员工情绪稳定。事故原因正在深入调查,主要业务生产没有受到影响。
中石油:爆炸事件和上市公司无关
14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石油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根据其解释,“发生爆炸的装置资产属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也不会影响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4日下午,记者从中国石油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中石油发布的《关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事故情况》。这份声明对整个事件做出了这样的解释:“2005年11月13日下午13时45分左右,中国石油所属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发生着火爆炸事故······事故未影响吉林石化分公司主要业务生产。根据环境监测,事故现场周围大气质量合格。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吉林化工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李春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石油整合上市子公司的工作正在照常进行,爆炸事件应该不会对收购造成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爆炸事件发生之前不久,被业界传得沸沸扬扬的中石油要约收购旗下吉林化工、辽河油田、锦州石化三家公司事件刚刚明朗。三家公司分别发出了中石油将要约收购的公告,并明确表示这次要约收购是以终止这三家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其中,吉林化工A股每股回购价格为5.25元。这是在市场流传出吉化会被回购的消息大半年后,中石油开始采取的商业行动。(见下页)